《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二)申请辞职员工在获准离开前,应坚守岗位,服从管理,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员工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必须退还所发放公物及证件,填写“调(离)职移交表”,办理有关交接手续,经核准后方能离职。

(四)凡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者,公司不再支付其应得补助,如有拖欠公司财务不交清者,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外埠区域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须由所属区经理负责办理,总部人力资源部配合协助处理相关工作。

第五章 劳动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为符合规定的员工购买基本保险,保险费用的支付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规定执行。员工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司直接于每月薪资中扣除。

第三十二条 公司将为所有直营营运门店(含中厨)符合购买意外保险条件的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参见《101宾GO牛排馆意外保险管理办法》。

第六章 违约责任、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三条 因公司原因造成劳动合同的无法履行,则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予以经济补偿。

第三十四条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一)公司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十五条 外单位招用我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除该员工须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 劳动争议

第三十六条 劳动合同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保障部有关规定和《劳动争议调解规则》办理。

第三十七条 因辞退、开除等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自公司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劳动合同》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建立各种合同台账,办理并记录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及终止等具体工作,并负责检查岗位聘任协议执行情况,协助处理劳动争议。

第四十条 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劳动合同签收表》并发放给各区域经理处,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须由本人领取并在《劳动合同签收表》上签字。外埠区域员工领取时所签的《劳动合同签收表》由分店店长或负责人妥善保管并于区经理巡店时上交带回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第四十一条 公司对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应至少保存3年。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修改。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审阅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劳动合同》签订须知

2、离职交接单

3、岗位聘任书

4、签订、变更、终止、解除、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5、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6、变更、续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7、《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

来源:未知 2013-05-28 11:55 收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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