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汤不换药 新《劳动合同法》如虚设
本月起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到现在已经有半月有余,业界曾对《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寄予厚望,认为修正案的实施将有力地规范混乱的劳务派遣现象,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据百朗教育会员部调研发现,劳务派遣的滥用并没有因为法律的严控而收敛。而且,因为设置了很长的过渡期,且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给劳务派遣企业及用工单位留了很大的空子可钻。新《劳动合同法》形同虚设,令人堪忧。
尽管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同工同酬,但派遣公司却自有办法降低企业成本。目前北京有68.8%的企业正在使用派遣用工,在6个城市中比例最高,这与北京地区跨国公司较多,而全球总部对于各个地区公司的人数限制严格,企业需要通过派遣形式满足用工需求有关。此外,北京企业使用派遣的多为“行政前台文秘类”岗位。
据两家劳务派遣公司的知情人透漏,他们不仅能派出新的劳务派遣工,还能把原有的正式员工转成劳务派遣。“法律不是严控劳务派遣工的数量了吗?”面对记者的疑问,对方不以为然地回答:“那是说今年7月1日以后签合同的,以前签的合同还可以履行至合同期满。我们来操作,可以把合同的日期签到7月1日以前。”
当问到是否担心法律“同工同酬”的要求会提高用工成本时,知情人给出了建议:“这个也很好操作。同工同酬不是说所有人的收入都要等同,现在的薪酬都是基本工资加绩效、奖金的构成,你们只要把基本工资做成一样的,尽量做低点,其他的以绩效和奖金的方式发放就行了。正式员工的绩效多发些,劳务派遣的少发些。”劳务派遣公司果然“神通广大”,见招拆招,法律规定的“同工同酬”被他们轻松化解。甚至还有一套更省钱的方案,“要不要我帮你们把派遣员工的社保费也降低些?”“给他们上深圳的社保,比北京的便宜很多。”对方给出的一张报价单上清晰地显示,企业在北京给员工上五险的成本是792.83元,而在深圳上三险只需66.38元,一下就能省下700多元,对于企业来说确实具有极大的诱惑力。
“中培在线”网编又咨询了两家劳务派遣公司,他们都很爽快地表示可以把公司的任何员工转成劳务派遣。至于法律规定的“三性要求”(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根本不会造成任何障碍。“除了高管之外,别的岗位都可以说是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法律又没规定哪些岗位属于‘三性’,你们自己定呗。”
百朗教育资深员工关系培训师苏建伟教授告诉记者,《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还没有相关的实施细则,用人单位完全可以巧妙地规避法律风险。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做法让新《劳动合同法》如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