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保险法》背景下进行人力成本筹划,减轻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成本。
1、社会保险的特性,即其与商业保险的区别:强制性、补偿性、互济性是社会保险的特性,也是其与商业保险的不同之处。
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企业应当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作作为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3、企业应当在《社会保险法》下积极筹划人力成本,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合理降低人力资源管理的成本。
详细阐述了《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与成本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