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丹
百朗讲师
李老师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具备坚实的法律功底,娴熟的业务能力,严谨的法律推理,出色的逻辑论证能力,其授课风格主要以案例为导向,以多年的诉讼经验和在外企和民营企业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培训管理实战经验,结合客户及学员的实际情况阐述内容和观点,深入浅出,结合实际案例解决实际问题,与学员共同分享切身体会和感受,使学员受益匪浅,实用性非常强,一致受到企业的欢迎。
现任——
◆百朗教育集团专职讲师、百朗人力资源研修中心副主任、高级咨询师、执业律师;北京、上海、深圳多家咨询公司长年聘请讲师,实战派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高级人力资源咨询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中国企业联合会客座教授,清华大学总裁班主讲专家;
现任——
◆百朗教育集团专职讲师、百朗人力资源研修中心副主任、高级咨询师、执业律师;北京、上海、深圳多家咨询公司长年聘请讲师,实战派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高级人力资源咨询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中国企业联合会客座教授,清华大学总裁班主讲专家;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争议最热门的问题是:劳动合同解除、加班费问题和试用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