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工具及法律风险对比分析
操作难度指数:★★★★☆风险指数:★★☆☆☆
5、关键绩效指标考核法
关键绩效指标(KPI)即完成某项任务、胜任某个岗位所具备的决定性因素,是基于岗位职责而设定并与员工工作任务密切相关的衡量标准,体现了各岗位的工作重点。进行考核时,从每个岗位的考核指标中选取3-5个与员工本阶段工作密切相关的重要指标,以此为标准,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关键绩效指标一般不能单独使用,在目前企业考核方法中,有的企业将关键绩效指标和目标管理相结合,有的企业将关键绩效指标和平衡计分卡相结合。也有企业的单独使用,关键指标在单独使用时,衡量的是员工的能力与素质,而不是工作业绩,在做综合评价的时候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适合年度的或阶段性的员工能力素质考评,而不适合短期目标实现情况的考核。
操作难度指数:★★☆☆☆风险指数:★★☆☆☆
在HR流行一句话“成也绩效考核,败也绩效考核”,著名的SONY公司就曾经栽在绩效管理手里。运用绩效考核工具要因地、因时制宜,不同企业规模运用不同考核工具,中小企业运用BSC是不现实的。但考核必须要指标化、量化,要遵循指标设计的SMART原则,因此个人比较推崇的考核工具是KPI。但所有的方法工具都是为人所用,如何将结果运用才是最关键!绩效考核的最大价值在于发现员工不足从而帮助改进员工绩效!当然从纯法律角度而言,考核的附产品是发现不能胜任工作的人。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的,企业有权提前一个月或者发放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合同,当然,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姜老师强调,在运用绩效考核结果时要注意两方面:
一是在制定能否胜任的标准时,必须要有合法合规的逻辑递进关系,如果考核结果不能和胜任标准挂上钩,一旦盲动,就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二是绩效考核制度本身就是一项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讨论协商、民主程序和公示。如果,要变换考核方法,这样的合法性流程必须要重来一次,否则,对被考核人来说,不能胜任的评价就缺乏法律效力。